
2002 年,苹果申请了一项专利。
无关芯片、屏幕、系统这些「硬货」,只聚焦在一颗灯上——那颗 MacBook 合上后,机身前端小小的 LED 灯。

专利编号 US 6658577 B2,描述的是一个「呼吸状态 LED 指示灯」。苹果工程师研究了成年人静息状态下的呼吸频率,大概在 12-20 之间,于是取了下限,让这颗状态指示灯以每分钟 12 次的节奏明灭,亮起的过程比熄灭的过程略短,模拟一次真实的吸气与呼气。
专利中还特别写道:根据本发明,睡眠模式指示灯的闪烁效果模仿了呼吸的节奏,这在心理上对人有吸引力。
没有用户会拿秒表去计算这颗灯的频率,也不会有评测会提到这个细节,但苹果为它做了研究,最终选定了一个让人深夜看到时不会焦虑的频率。
这颗灯如何闪烁,几乎毫不影响它的功能,但却划出了一条关于「品味」的分明泾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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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聊到苹果的品味源流,自然离不开创始人史蒂夫 · 乔布斯,他对「品味」的近乎执拗,彻底塑形了这家企业。
虽然这件事本身相对私人化,每个人对所谓「好品味」都有自己的看法,但不可否认的是,对设计、艺术、禅宗天生就更有浓厚兴趣的乔布斯,确实具有普世意义上的好品味。

1973 年,乔布斯从里德学院退学。
但他没有马上离开学校,而是继续旁听一些课程,其中一门是书法课。教课的人名为罗伯特 · 帕拉迪诺,是一位前特拉普派修士,一笔一画间带着修道院的沉静与讲究。

▲ 罗伯特 · 帕拉迪诺
乔布斯在那里学到了衬线字体与无衬线字体,学到了字母之间微妙的间距调整,以及版面设计的诀窍。
十年后,当乔布斯在打造第一台 Mac 电脑时,这些在多数人眼里「无用」的知识又再次在他脑海里冒了出来。
因此,Mac 电脑采用了位图显示,可以支持无数种字体,苹果还聘请了专人和乔布斯一同设计了大量字体。

▲ Macintosh 上的字体
当时苹果的其他高层无法理解乔布斯对 Mac 字体的痴迷,认为这是在「浪费时间」。结果,这些漂亮的字体,以及其与激光打印机和图形功能的结合,让 Mac 催生出了桌面出版行业,并从中大举获利。
这是一个典型的「乔布斯品味」案例,乔布斯对此相当满意,并认为如果自己没上那门书法课,个人电脑时至今日都可能不会有漂亮的字体,因为 Windows 界面深受 Mac 影响。
在 Mac 之前,没人认为电脑屏幕上的字需要好看。
一个退学生从修士那里学到的书法美学,最终改写了全世界每一块屏幕上文字的面貌。乔布斯说这叫「connecting the dots」,将点连成线。
但能连上这些点的前提是,你得先有这些点。一个只活在代码和数据里的人,连不出这条线。
在他成长的时代,硅谷也同步崛起,大多数科技公司里,工程师地位无可挑战,设计师只是成本项,技术决策由效率和数据驱动。
这是纯粹的工具理性,什么跑得更快,什么转化率更高,什么能更节省成本,这些才是做产品的第一标准。

▲ 左边:Macintosh,右边:IBM PC,图源:Digitalfire
但在乔布斯眼中,设计师、艺术家和工程师一视同仁,甚至在苹果的很多时候,是先有了产品设计,然后乔布斯和艾维再去推动工程实现。
有时候,这些决定是相当「反常识」的。
iMac G3 外壳顶部有一个内嵌的提手,它几乎没有实际意义,因为这是一台台式电脑,没有人会提着它到处走。
艾维解释,加入提手的意义在于让这台计算机「平易近人」,让大众更愿意接触计算机,乔布斯非常支持这个设计,即使它成本高昂。
最终,世人永远记住了这个提手。

这说明,苹果遵循的是「价值理性」,追问的首先是「值不值得做」,然后才是「能不能做到」。
这是一种独立思考的能力,而不是照抄行业的现成答案,是看到千篇一律的选择时,跳出框架给出一个不一样的答案。
一家遵循工具理性的公司,会在睡眠指示灯上选最省电的方案;一家遵循价值理性的公司,会去研究人类的呼吸频率,然后为一颗灯申请专利。
乔布斯并不将自己视作单纯的企业家,也不认为自己的团队只是工程人员。在初代 Macintosh 电脑的机壳内部,有着这四十五人的签名,因为「真正的艺术家会在作品上签名」。

从皮克斯,到 iPad 2 发布会,乔布斯很喜欢提到一句 Slogan:「科技与人文的交汇」,不少人认为这是公关金句。

但你究竟在信奉着什么,产品会替你诉说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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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并不只是「要做什么」,更多是知道「不做什么」。这种取舍的能力,自史蒂夫·乔布斯时代起,便被写入苹果的文化基因,成为了「极简主义」的核心表达。
这同样是一种必须经过独立思考才能得到的结果。极简主义不是「为减而减」,需要去审视那些习以为常的惯例,是真正必要,抑或是只是多余。
在乔布斯离开、斯卡利掌舵后,苹果曾经经历了一个「失去品味」的低谷。
那时,苹果推出了 Newton MessagePad,某种意义上说,它的理念接近 15 年后的 iPhone,是一台使用手写笔交互的触控掌上设备,几乎是当时的苹果唯一能称得上「创新」的产品。
但 Newton 过度追求功能的丰富性,外形极其臃肿,更像当年苹果鄙夷的 IBM 产品;更要命的是,这台产品出厂时有将近数千个漏洞,手写笔输入的效果很糟糕,明显是还没有打磨完全,当时市面s没有人喜欢这台设备。

毫不意外,等乔布斯回来执掌大权,立马不计成本直接大刀阔斧砍掉了 Newton 整个产品线。
对于 Newton 上这只「手写笔」,乔布斯更是深恶痛绝,「明明上帝给了我们 10 支手写笔,我们何必再发明一个?」
「臃肿」的问题不止停留在单一产品设计上,当时的苹果电脑同时在售卖 Apple II、Macintosh、Lisa、Performa 等产品线,定位重复,亮点匮乏,销量低迷。
所以,乔布斯直接对整个产品线动手术,70% 的品类被去除,然后画了一个四宫格,将他们需要做的电脑品类数量压缩到最少。

这个动作,已经成了商学院课堂上的经典案例,但讲的都是「聚焦」「战略收缩」这些更「专业」的解读。
其实乔布斯想得还真没那么多,他只是觉得,这些产品不配存在。
所有人都会做加法。但知道该删什么、敢删什么,这需要判断力。
在 iPod 诞生之前,市场上已经有不少 MP3 播放器,它们功能更多,按钮更丰富,文件管理更灵活,但没有人觉得它们好用——只能装 16 首歌,并且功能眼花缭乱。
iPod 反其道而行之,交互被删剩一个转盘,和听歌无关的功能统统去掉,必须要交由 Mac 完成。
于是乎,iPod 几乎只为「聆听」一个行为服务,不能做歌单,不能删歌,却能装下 1000 首歌曲。这也是因为乔布斯立下了一个规矩:iPod 上所有功能使用,按键次数都不能超过三次

至今,我仍然钟情 iPod 的「转盘」,它用简单直觉的动作,替代了过去需要不断按下按钮的繁琐操作。
本质上,这是一种对常规的反叛,交互不一定需要通过按钮完成,跳出框架反而会有更合理的解决方式。
类似的决断,在将近 15 年后出现在了苹果的另一款音频产品上。
似乎自电器诞生起,「电源键」就如影随形。人们从不追问它为何存在,反倒是在它消失时,质疑才会汹涌而来。
但在 AirPods 去掉电源键之后,用户才发现,不受「关机」制约,体验竟变得如此畅快舒服,自然而然,几乎无需思考。

▲ AirPods Pro
所以你看现在的 TWS 无线耳机,哪里还有什么开关,所有人都习惯了打开盖子直接把耳机塞进耳朵的动作。
大多数公司的产品决策由数据驱动,要做大量的市场调查,去了解用户要什么,竞品做了什么,什么趋势正在起来。
苹果的产品决策由一个更刺眼的问题驱动:这个东西有没有必要出现在世界上?
前者是在回应市场,后者则直接定义市场。
我们看到的极简主义,只不过是这个过程最终呈现的结果,而推动它产生的判断力,就是「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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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乔布斯小时候,他的父亲保罗 · 乔布斯教导他:做一个衣柜,哪怕是贴墙看不见的背面,也不应该用胶合板敷衍,而应该继续用一块漂亮的木头,因为你知道它始终在哪里。

▲ 左:Paul Jobs,右:Steve Jobs
在看不见处下工夫,在无用之用上较真,一直是乔布斯和苹果的不妥协之处。
对于 Apple II 内部的电路板布局,乔布斯要求设计得尽善尽美,芯片、插口都要排列整齐,即使很多人不关心也看不见。

时至今日,苹果产品全面采用封闭式设计,个人用户很难自行打开一台 Mac,但从最昂贵的 MacBook Pro,到最便宜的 MacBook Neo,内部的电路板排布,依旧执拗地遵守着对称美学。
我相信世界上绝大部分人都很难理解,为什么苹果要将 Home 键和触控板做成不可按压的平面,然后再用 Tapic Engine 来模拟按动的手感,这样做的成本更高,且用户获得的反馈感几乎没有不同的。

但通过这种方式,苹果几乎将这两个部分的接缝完全消除,也没有影响任何用户体验。
和力度 Home 键一同问世的,是那台经典的 Jet Black iPhone 7,通过技术层面尽可能挤压物理接缝,再通过通体的高光掩盖这些感知上的「缝隙」。
最终,连正面的那颗标志性的按钮,都彻底融入了玻璃之中。


如果说这弥合了手机物理的接合处,那么 Apple Watch 那颗手感以假乱真的数字表冠,则抹平了交互上的「缝隙」。
苹果利用振动马达,赋予一颗平滑的旋钮齿轮般的转动感,让第一次面对 Apple Watch 这个新兴物种的用户,可以将以往操作机械手表指针的经验,平滑转移到操作 Apple Watch 的应用界面上。

这不是一种炫技——既然是「炫」,那必然是大部分用户能明确感知到的细节,但多数用户不关心 MacBook 里面长什么样,也不会意识到这些按钮背后的玄机。
这是一种比「完美主义」更深一层的追求,产品的完整性不由用户的注意力边界来定义。
好不好,不取决于有没有人在看,只取决于你是不是真的想把它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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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随便走进一家消费电子品牌门店,各种产品上或多或少的白色、圆角、留白、克制设计,门店的玻璃幕墙和木质长桌,都不难发现苹果的影子。

▲ 北京三里屯 Apple Store
这些东西都是可以被计算的,可以拆解为流程、参数、方案,然后在另一个生产线上组装。
但品味本身无法被复现,你可以模仿别人的品味和设计,这个行为本身就暴露了你本身没有品味。
品味也没有参数,写不进规范,却支撑着所有决定,最终来到我们手上的产品,品味定义了它的一切。
50 岁的苹果,给这个行业,甚至这个世界最重要的一课,就是品味。
这不是说,苹果之前就不存在「有品味」的企业,但作为全球最有影响力的科技公司,苹果确实极大推动了全世界人民对品味的关注,面对一个产品,除了它好不好用,耐不耐用,我们已经完全习惯用「品味」去评价。
被品味所成就的苹果,如今更是被放在了大众更严格的「品味」放大镜下去审判,每一个细节都无所遁形。
不可否认,如今的苹果已不再是乔布斯与艾维时代的品味巅峰,产品设计更容易向功能和实用性妥协,也不再像以往那样,极度重视一些细枝末节,甚至还有一些被批评「没品位」的时刻。

▲ iPad Pro 广告,近年来苹果创意「翻车时刻」之一
不过,即使售价 3000 多元的 MacBook Neo,上手依旧是熟悉的铝合金机身细腻手感和扎实做工,在同价位几乎无出其右,低价但不廉价,这依旧是当下稀缺的品质和品味。

如果说苹果 50 年最大的遗产,我认为是证明了一件事:
在一个被工程效率和数据理性统治的行业里,品味可以赢。一家把价值判断置于工具理性之上的公司,赢了。
在今天,这个结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值得被重新看见。
我们正在进入一个 AI 为所有人拉高平均线的时代。AI 能写出 80 分的文案、做出 80 分的设计、生成 80 分的代码。能力差距正在被快速抹平,「还不错」变得前所未有地容易获得。
但 AI 只是让抹平了门槛,天花板依旧在别处。
从 80 分做到 90 分,靠的还是专业能力;但从 90 分到 100 分,只有品味能突围,在 AI 给出的海量选项中,能够知道要什么,不要什么,知道什么才是更好的,比以往都要更重要。
计算可以穷举方案,却无法决定方向;数据可以逼近最优,却做不出判断。
这种能力,只能在人漫长而反复的审美积累与价值排序中生长出来。
这就是品味,那个唯一抄不走的东西。
品味,即苹果。